想结婚父母不给户口本,想结婚父母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结婚父母不同意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父母不同意你的婚事,总有理由的。
比如门不当户不对,比如感觉对方不靠谱,老人总有老人的考虑。而且,老人更懂得婚姻的本质,不只是两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如果与对方家庭三观不一致,也是不会同意这门婚事的。
可话说回来,婚姻自由是公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所以父母硬扣下你的户口本,本身是不合法的。
父母毕竟是父母,要跟父母好好沟通。或者有可能的话,带着对方跟父母相处一段时间,让父母感受到对方的好,感受到你们是真心相爱,感受到你们能够生活地更好。
没有父母祝福的婚姻,一定是不幸福的,能阻止拿户口本你结婚,一定是这段感情有父母能看到的不和谐因素,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如果对这段感情和父母意见差太多,还是先和父母沟通好再结婚吧。
怀孕父母不给户口本结婚怎么办?
沟通
父母不同意结婚,可能是因为男方的态度让女方父母觉得自己的女儿会收委屈,或者不排除是有重男轻女的情况出现,但如果真的认准一个人,觉得男方对自己好,男方父母也会很疼爱自己的话,就好好的和家里人商量,一般女方父母也不会太较真的
办理结婚证没有户口本,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具个人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于结婚登记使用,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可以作为户口本使用。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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